- 세력 SEPOWER | Twitter | Linktree
- Korea Investment Expert ( CRYPTO, STOCK, REAL ESTATE )
您好,SEPOWER!
首爾地區傾盆大雨似乎暫時停歇了。
加密貨幣也像是受到天氣影響,呈現暫時停滯的狀態。
要恢復投資信心,看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ㅜㅜ
最近跟大家介紹了虛擬資產課稅延後和金融投資所得稅的事情。
今天開始,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正式實施。
2023年7月18日制定,終於在2024年7月19日今天正式實施,我們來討論一下這項法律會對虛擬資產市場產生什麼影響吧!
[ 大韓民國,7月19日起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
◎ 加密貨幣上市相關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實施後,將出現上市維持審查等。
目前由DAXA主導制定上市和下市規定,但屬於自律規定。
預計金融監督院將制定指南。
交易所上市似乎會變得更加嚴格,之後上市的加密貨幣需要關注。
◎ MM的規範相關
資本市場法中,市場創造行為屬於例外,但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沒有例外規定,因此屬於操縱價格行為。
-> MM可能會趨於停滯,導致流動性下降。
-> 流動性下降可能會導致達到下市標準。
◎ NFT也是虛擬資產嗎?
NFT可能是證券、NFT或虛擬資產中的一種。
如果僅以NFT形式發行,則被視為證券的可能性很高。
關鍵在於是否屬於投資契約證券。
我們所知的普通NFT屬於虛擬資產。
如果交易不活躍的類型,則可以被視為NFT。
◎ 國內交易所破產時如何取回資金
現在交易所必須將資金信託給銀行等機構,因此可以取回資金。
但加密貨幣並非信託對象,因此這部分因情況而異。
◎ 私人虛擬資產交易所是非法的,請注意使用。
◎ 法律規定尚不明確,需要更多資訊。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內容全文
明天(7月19日)起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主要內容> ➊ 安全保護使用者的存款和虛擬資產 ➋ 制定調查和懲處虛擬資產市場不公平交易行為(例如:操縱價格)的依據 ➌ 規定金融當局對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和制裁權限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制定背景] 明天(7月19日)起,為確立虛擬資產市場的健全秩序,並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制定並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2021年3月修訂《特定金融資訊法》,導入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申報制度,並制定了防止洗錢等各種規範。然而,以防止洗錢為中心的規範體系難以積極應對操縱價格等各種不公平交易行為,並且在安全保護使用者資產方面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一直以來受到批評。 為此,考量使用者保護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將國會審議中的19件虛擬資產相關法案,以使用者保護為中心進行整合和調整,制定了替代方案,並經過深入討論,於2023年7月18日制定《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之後,經過1年的準備時間,包括制定施行令等下位法規以及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法規實施準備工作,明天(7月19日)起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www.fsc.go.kr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制定背景]
明天(7月19日)起,為確立虛擬資產市場的健全秩序,並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制定並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2021年3月修訂《特定金融資訊法》,導入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申報制度,並制定了防止洗錢等各種規範。然而,以防止洗錢為中心的規範體系難以積極應對操縱價格等各種不公平交易行為,並且在安全保護使用者資產方面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一直以來受到批評。
為此,考量使用者保護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將國會審議中的19件虛擬資產相關法案,以使用者保護為中心進行整合和調整,制定了替代方案,並經過深入討論,於2023年7月18日制定《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之後,經過1年的準備時間,包括制定施行令等下位法規以及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法規實施準備工作,明天(7月19日)起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及下位法規主要內容]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規定了△保護使用者的存款和虛擬資產、△規範操縱價格等不公平交易行為、△金融當局對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等的監督、檢查和制裁權限以及調查和處置不公平交易行為者的權限。
首先,使用者的存款將由銀行等具有公信力的管理機構安全保管和管理,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必須向使用者支付類似於存款利息的存款使用費。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必須將其自身的虛擬資產與使用者的虛擬資產分開保管,並且必須實際持有與使用者虛擬資產相同種類和數量相等的虛擬資產。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必須投保或儲備準備金等,以履行因駭客攻擊、系統故障等事故產生的責任。
還將引入規範操縱價格等不公平交易行為的體系。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持續監控異常交易,並在懷疑存在不公平交易行為時,向金融當局報告等。*之後,經過金融當局調查和調查機關的調查,對從事不公平交易行為的人可以進行刑事處罰和罰款**。
金融監督院和虛擬資產交易所制定了「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指南」(7月5日),以確保虛擬資產交易所的市場監控體系能夠順利運作。
**(刑事處罰)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法所得的3至5倍罰款
(不法所得5億韓元至50億韓元: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法所得50億韓元以上: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罰款)不法所得的2倍金額。無法計算不法所得時,處以40億韓元以下罰款。
此外,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後,金融當局可以對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和制裁。金融監督院將對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進行檢查,以確認其是否遵守《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中規定的使用者保護義務,金融委員會可以根據檢查結果,對違反義務的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下達糾正命令、停止全部或部分業務、處以罰款等制裁。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實施準備]
金融當局一直在努力為新制度的順利實施做好準備。金融委員會制定了施行令(6月25日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及監督規定和調查業務規定(7月10日金融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規定了法律授權的具體事項。
金融監督院今年2月向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提供了為法律實施做準備的路線圖,並對希望參與的經營者進行了現場諮詢。從6月開始,通過法規試點應用(pilot test)最終檢查了金融當局和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的準備情況。為保障駭客攻擊、系統故障等事故的保險產品也已在法律實施前推出。此外,20家虛擬資產交易所和DAXA作為自律規範的一部分,制定了《虛擬資產交易支援模範案例》,並與《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同時實施。該模範案例提出了虛擬資產交易所共同遵守的最低標準,以及虛擬資產白皮書(white paper)原文和主要內容的韓語資料等使用者必須掌握的資訊。
[預期效果]
實施《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後,預計將建立保護虛擬資產使用者的基本安全保障。此外,由於可以對擾亂虛擬資產市場秩序的不公平交易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因此也有助於確立市場秩序。今後,將加強與調查機關等相關機構的合作,確保《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能夠有效發揮作用,並在實施過程中發現任何不足之處,積極進行完善。
[使用者注意事項]
但是,虛擬資產使用者需要注意的是,《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並不能保證虛擬資產的安全性,在考慮到虛擬資產的高風險性和波動性時,需要自行收集和確認相關資訊,謹慎判斷是否投資。此外,請注意,通過未經金融情報院(FIU)申報的虛擬資產業務經營者*進行交易或個人間交易(P2P)等場外交易,由於沒有適當的市場監控,因此很可能造成損失。
'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也應向國民明確告知標準'
實力社群Sepower聯繫方式如下↓
评论0